小白進到房仲業後,有發現一個很奇特的現象,就是普遍從業人員對於自身的稅務都不是這麼的熟悉,多數店頭也沒有完整的教育訓練,針對房仲及房仲新人在稅務這部分給予基礎概念,甚至…部分稅賦項目居然被店東拿來做為扣薪的工具,如果你是房仲新人,這篇真的必看,如果你是房仲從業人員更該看,看完就知道到底哪些店東好,那些店東設立的制度就是在亂搞。
在開始講稅務之前,小白想提醒想入行的房仲新人,在面試時一定要詢問獎金制度,並且重點要擺在獎金是「實拿」或會被「扣薪」的項目,小白會這樣說,主因在於很多店頭在對外招募新人時,都會聲稱「高獎金」或「業界最高70%獎金」類似的廣告詞,來吸引房仲新人加入,但卻在新人加入之後才告知,實際上領到的獎金與面試時告知的獎金有不同,還要再扣除一些費用,如果有發現這個情況,依小白的個人經驗,都會建議房仲新人一定要進一步問清楚,若店頭講不清楚,一定要趕快換店,因為店東對制度、稅務一定搞不清楚狀況,後面你被剝削機會一定超級高。
這篇小白會先針對房仲業常聽到的稅賦名詞進行說明,因為真的太多房仲從業人員及房仲新人不知道自己被店頭扣掉的稅賦項目是什麼,甚至有些根本不是稅賦的項目,其中有些被扣薪的項目甚至是店東巧立名目扣東扣西的項目,最後我們會聊到直營店及加盟店從業人員稅賦的不同及注意事項,想完整了解房仲稅務的房仲新人,一定要看到最後唷!
▎房仲常聽到的稅賦項目
1.營業稅
1-1.營業稅是什麼?
相信大家在google搜尋營業稅這三個字時,一定會看到「營業稅其實是一種消費稅!?」這樣的說法,小白自己研究後發現,如果是一般有進項(買入貨物)出項(賣出貨物)的公司,比較能做到上述消費稅的目的。
為何會有「營業稅其實是一種消費稅!?」這樣的說法呢?原因在於營業稅從帳面上看起來,很像是公司被課稅,但實際上是政府要向消費者課徵消費稅,但又由於消費者的消費行為太難難掌控,且多元化,付費管道也越來越多,政府很難跟消費者直接課徵消費稅,所以就把心思動到公司身上。
因此財政部賦稅署規定,公司在販售商品、勞務時,必須在售價中「內含」代替政府向消費者收取銷售額5%的營業稅,並在申報營業稅時繳給政府,簡單說就是一個代收代付的概念。
但營業稅在實務上,會有外加及內含的狀況,這邊小白用舉例來跟大家說明:
✅營業稅外加:A公司提供一個服務實賺1000元,那定價就要訂1000+50(營業稅)共計1050元,多出來的50元會上繳給政府。
✅營業稅內含:B公司提供一個服務開價1000元,那定價就要訂953+47(營業稅)共計1000元,其中47元會上繳給政府。
▶️營業稅內含的算法要將開價除以1.05,就會是公司實際的獲利,大家可以將47元除以953元的結果,跟50元除以950元相比,前者更接近5%。
1-2.為什麼店頭要先扣營業稅再算獎金給房仲業務?
認真說,店頭先扣營業稅再算獎金給房仲業務這個做法,一開始小白也覺得不合理,因為前面我們講的營業稅其實是消費稅,但最後為何要由房仲業務來負擔而非是消費者呢?
關鍵在這筆營業稅是內含還是外加,依現行房仲開立服務費發票的作法,都是屬於營業稅內含的狀況,小白猜可能是受限於內政部89年公告「不動產經紀業報酬計收標準規定」,不動產經紀業或經紀人員經營仲介業務者,其向買賣之一方或雙方收取報酬之總額合計不得超過該不動產實際成交價金百分之陸,導致服務費只能以營業稅內含的方式去開立發票所致。
所以營業稅在內含的狀況下,變成各店頭的作法才會變成在算獎金給房仲業務前,都會先扣除營業稅,那比較正確的算法應該是要除以1.05,如果你的店頭是乘以0.95的話,這邊是有佔業務便宜的嫌疑,大家可以自己算一下就知道。
2.業務執行所得
2-1.業務執行所得(9A)是什麼?
業務執行所得翻白話就是業務人員以專業勞務或技術自力經營的所得,和薪資所得是不一樣的項目,執行業務的人員/職業根據國稅局的定義,其中就包含經紀人(房仲業務),那業務執行所得還有一個很重要的關鍵,就是你與老闆的關係,是屬於雇傭還是承攬,如果你與老闆的關係是承攬制,那99%你的收入會是業務執行所得(9A)。
2-2.業務執行所得會有扣除額/免稅額嗎?
有的,根據財政部稅務入口網中「國稅節稅手冊|綜合稅所得稅節稅手冊」第一項第(二)款執行業務所得提到:「其未能提供證明所得額之帳簿文據者,稽徵機關將按查得資料依財政部核定當年度執行業務者收入及費用標準計算其所得額。」,基本上房仲業務都是屬於無法提供證明所得額之帳簿文據者,所以房仲業務的免稅額一律會使用上文提及的「費用標準」,那這邊的費用標準翻白話就是成本的意思,也可以解釋為免稅額。
依「稽徵機關核算110年度執行業務者收入費用標準」附註第七條「一般經紀人(房仲業務)的費用標準為20%」,故房仲業務若以業務執行所得(9A)來申報,會有百分之二十的免稅額可以減免,減免後才併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作為收入。
2-3.業務執行所得預扣金額為多少?
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2條、第3條、第13條第1項,業務執行所得單筆獎金只要領超過20,000元,就需要按給付額扣繳10%,但有些店頭會將獎金做拆算,拆成每筆在2萬元以下,這樣做唯一的好處只有不用預扣這10%而已,但次年度房仲業務報個人綜所稅時,依舊要依照收入對應的級距去繳稅。
3.薪資所得
3-1.薪資所得(50)是什麼?
薪資所得翻白話就是你與老闆的關係為雇傭關係,有固定的上班地點、上下班時間及與老闆有從屬性(下屬對上級/老闆服從),多數的直營店或普專店的房仲業務,99%收入都會是薪資所得。
3-2.薪資會有扣除額/免稅額嗎?
有的,依財政部賦稅署公告「111年度綜合所得稅及所得基本稅額相關免稅額、扣除額、課稅級距及計算退職所得定額免稅之金額」附件資料提到,薪資所得的扣除額為207,000元,不過這個免稅額每年都會做調整,若有調整,前一年度會公布次年度的免稅額。
但薪資的扣除額/免稅額與業務執行所得最大的差異在於,薪資所得扣除額為固定金額,但業務執行所得扣除額為一個百分比,所以薪資所得賺越多扣除額並不會隨之增加,在收入增加的情況下,綜所稅跳課稅級距的機率也就相對增加許多。
4.綜合所得稅
4-1.綜合所得稅是什麼?
綜合所得稅不管你是業務執行所得(9A)還是薪資所得(50),在次年度5月份報稅時,都要加總前一年度的收入,並扣除各個扣除額/免稅額後的收入,最後會併入你的個人收入,最後在依據你收入的金額來看在哪一個級距,最後再依此級距去繳納個人綜合所得稅。
4-2.綜合所得稅有扣除額/免稅額嗎?
有的,政府每年針對個人綜所稅,都會給予一定額度的免稅額,依據財政部賦稅署公告「111年度綜合所得稅及所得基本稅額相關免稅額、扣除額、課稅級距及計算退職所得定額免稅之金額」附件資料提到111年個人的免稅額為92,000元,標準扣除額為124,000元(單身)。
▎房仲常會聽到但跟稅賦無關的名詞
1.公基金
公基金是一個很奇怪的費用,但卻不少店家喜歡從房仲業務的獎金中去扣除,公基金的用途多半會用在每季團隊一起吃吃喝喝的時候使用,或是團隊要辦一些活動時去運用。
但小白第一次接觸到這個名詞時,心中完全不解的是,公基金這是一筆全部人都用的到的錢,但卻從成交房仲業務的獎金中去扣除,這個做法讓我完全黑人問號!?當然可能有些店家制度較完善的比較不會有這個狀況,不過這樣的做法,小白還是覺得怪,更別說有些店頭的公基金,號稱「公」但卻從未公開帳冊,然後認真打拼有成交房仲業務的辛苦錢,就這樣莫名其妙的被扣掉。
2.管銷費(廣告費)
管銷費/廣告費這個費用,在小白的認知中,這筆費用肯定是店東巧立名目用來扣房仲業務辛苦錢的一個項目,如果店東再招募時,跟你說我們獎金%數很高,但進到店頭成交後,要領錢時卻要扣掉這個管銷費,那…小白建議房仲新人要再重新評估一下你們店的獎金是不是真的這麼高。
假設店東在招募新人時告知新人獎金%數最高到65%,但待你成交後卻要扣12%的管銷費,那…這家店獎金最高只有53%,根本不是店東對你聲稱的65%這麼高。
3.契據費/影印費/XX費
有些資源非常少的店頭會要房仲業務支付桌費,雖然說一般加盟店的資源也是少得可憐,但這類的店頭可能連契據、影印等相關費用,都會要求房仲業務支付,那如果有再收一些沒聽過的費用,應該也不為過,不過會收這些費用的店頭,給房仲業務的獎金相較一般店頭,也會高出許多,多半落在65%以上,最高小白有聽過給到85%的。
4.二代健保補充保費
4-1.二代健保補充保費是什麼?
二代健保補充保費翻白話,就是健保費不夠用,額外要跟你多收費,但補充保費不算是國家的稅收,因為主管機關是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如果店頭與業務是承攬關係,房仲業務領的是業務執行所得,那就要繳二代健保補充保費,費率自110年1月1日由1.91%調升為2.11%。
4-2.二代健保補充保費可以不繳嗎?
可以,依全民健康保險扣取及繳納補充保險費辦法第4條第2款第三項內容,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自行執業者、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而參加職業工會者之執行業務收入,可免扣取補充保險費,所以只要加入所所在地的不動產職業工會,就能免扣這筆補充保險費。
▎直營店老闆有無亂扣你的辛苦錢
直營店比較不會有亂來的狀況,加上直營店多半都是雇傭制的普專,所以一定是以薪資所得(50)來報稅,連獎金也會用薪資所得幫房仲業務申報他的收入,次年度1-2月份也一定會提供扣繳憑單給房仲業務,業務只要注意扣繳憑單中「給付總額」這個欄位,跟你實際收入有無相符,如果相符那基本上沒什麼太大的問題。
直營店通常比較有制度,要被亂扣的機會應該是沒有,而且直營店獎金發放相對簡單,也比較不會有扣東扣西的問題,主因在於直營店相較加盟店要來的有制度,而且非店東一人說了算,當然亂搞的狀況就比較不會產生。
▎加盟店老闆有無亂扣你的辛苦錢
加盟店的問題就會多很多,尤其不少加盟店的店東多半從業務(員工)直接轉職成店東(老闆),這類店東當了老闆但還是用員工的思維在看事情,尤其在當業務時就沒搞懂的稅務,當了店東當然還是不懂,那有些加盟店的店東,為了招募新人,常祭出拉高獎金%數,但在新人入職後成交時,才告知獎金中還要扣除XX稅金、XX金、XX費用等,這些以小白的觀點來看,都有欺騙新人的嫌疑。
以下小白針對加盟店店東會扣房仲業務的項目,分享自己的看法與說明,沒有絕對的對錯,房仲新人還是要依自己店頭的各種狀況去衡量,但只要完全不合理的,小白也會明確的建議,你可以準備離開這家店了。
1.加盟店老闆亂扣的項目?
1-1.營業稅: 看狀況,乘以0.95去扣營業稅就是在亂扣你的辛苦錢!
營業稅的部分,作法看每個店頭,小白也有聽過有些團隊是不扣營業稅(小白的團隊也是),但從上面營業稅的說明就能知道,店東要從獎金中扣除營業稅是一個不得已的作法(營業稅無法外加)。
那在扣營業稅這部分,如果你的店東扣除營業稅的算法是乘以0.95,會這樣做小白相信店東不是不懂,不然就是很懂,雖然差不多,但就還是從房仲業務的獎金中摳摳摸摸的卡了一點油,還是讓人感受不是這麼好。
1-2.公基金:看狀況,沒公開明細就是在亂扣你的辛苦錢!
公基金帳目明細如果有公開,那小白會覺得公基金就不太算亂扣,而是一個大家談好的制度,但如果帳目明細沒有公開,那這個項目就是老闆亂扣薪的項目之一,而且公基金會衍生的問題不止這些,所以小白的團隊也沒有在扣公基金,聚餐、活動等就是公司支付全額費用。
1-3.營所稅:不合理,這就是在亂扣你的辛苦錢!
營所稅是一個怎樣都不可能要求員工支付的稅賦,營所稅全名是「營利事業所得稅」,公司要有獲利才會被課徵的一種稅賦,而且是公司有賺錢才要課稅,公司沒賺錢就不用課,所以這個稅目跟房仲業務完全無關,如果店東要扣你這個項目,小白強烈的建議就可以準備離職了。
1-4.管銷費/廣告費:不合理,這就是在亂扣你的辛苦錢!
管銷費/管理費這個小白會覺得要看公司給的資源多或少,只不過加盟店通常不會有什麼廣告/行銷的資源,所以如果店東要扣這個項目,小白會覺得不合理,當然也可以把獎金降成已扣除這個項目的%數,扣除後就是實際上你實拿的獎金,然後再評估這個獎金你能否接受。
1-5.契據遺失:看狀況,未依照品牌規定就是在亂扣你的辛苦錢!
契據遺失有些品牌會規定要罰多少費用,但小白有遇過品牌規定A金額,但加盟店卻收A+500元金額的狀況,那這多收的500元,多半是併入公基金中,所以契據遺失這個項目,請跟店東問清楚相關規定要罰多少及多出來的錢,怎麼規劃或安排,如果是進到公基金中,但公基金明細又沒有公開的話,那…小白也會覺得這個項目就是亂扣。
2.加盟店業務報稅有需要注意哪些地方嗎?
有預扣的話,在次年度1月份時要記得跟店頭拿扣繳憑單,如果你的店頭沒提供扣繳憑單給你,那你的店頭有可能扣了錢但卻沒有幫你報收入,這筆錢有可能被店頭「暗坎」外,你次年度的收入還會是零收入,雖然這樣你在五月時,不一定會繳到個人綜所稅,但在收入是零的狀況下,你要辦信用卡、信貸或買房貸款,都會受到影響。
▎小白的建議/想法
目前正在從業的房仲業務,就會知道成交的每一筆服務費都是辛苦錢,但真的太多店東對稅務是搞不清楚的,然後聽會計師講又只聽一半,在似懂非懂的狀態下也不會想要花時間去把稅務搞懂,然後以前被店頭這樣對待,他覺得不公或是奇怪,在當了店東後也不會想改變這個環境,很多奇怪的扣薪項目就這樣被莫名其妙地沿用,也覺得無所謂。
本篇比較針對的是加盟店體系的店頭,因為加盟店說真的就是一個沒有標準化、沒有官方規定與接近沒人管的一個體制,每個店東都是各自為政、各憑本事,這篇小白結合了這幾年自己遇到與各種稅務問題與扣薪項目一次全部解密,而且上述內容均多次請教會計師等專業人士,房仲新人/店東若有看不懂的,歡迎加入LINE官方帳號諮詢。
▎「陪你買好房」團隊徵才
小白團隊在設計獎金制度時,為了讓團隊能更融洽及新人能受到較公平的對待,獎金不扣營業稅與公基金,更別說其他的扣薪項目(管銷費),組織章程中也明文律定主管協助新人成交不能與新人合績,這點主管的理念與小白很合,所以新人不用擔心會有什麼衝突或不一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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